拿大版权改革决定

 

”作品版权保护期结束后,人们便可以创作新作品。因此,期限长短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问题——加拿大在这方面做得很好。例如,伊恩·弗莱明的文学人物詹姆斯·邦德于年月日在加拿大进入公有领域。这使得加拿大作家大卫·尼克尔和玛德琳·阿什比得以为创作未经授权的故事选集《许可证到期》。

 

引入终身+年版权期限

对加拿大来说尤其有害,因为加拿大 比利时电话营销正处于国家版权改革进程中。在这些谈判进行之前,延长版权期限并不在加拿大改革的议程上。去年,负责版权审查的加拿大部长表示对公共领域有一定的支持,并表示更新的法律“应确保[…]用户从公共领域中受益”。

在我们提交给公众咨询

的意见书中,我们写道:我们认为,加拿大反对 柬埔寨 WhatsApp 数据 延长版权期限或扩大版权范围的做法是正确的。作者终身+年的版权期限已经太长了。过长的版权期限会阻碍作品进入公共领域,任何人(包括许可人)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将其用作其他创作作品的原材料。如果获得通过,将明显违反加拿大版权改革的方向,而加拿大版权改革决定保留现有条款。

Leave a comment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