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是我在灵性研究

这不仅仅是神圣音乐,更是我与无形事物的关系,这种探索的追求,不遵循任何学术研究——试图以艺术的方式探索其他文化,不代表它们,而是试图在某种意义上接近它们。这是一项非常个人化的工作。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档案,但我认为它是对现实的实验。知识共享许可是我制作这些录音的核心。

 

我不认为它们是固定的,

我认为它们仍然活着并且正在变化,人们可以使用这 自营职业数据库 些录音的想法是我在灵性研究方面的核心。我确实觉得这非常有灵性,我们允许人们接触和改变。自然界没有固定的属性,总是在不断变化和变异。为什么你选择这个特定的许可证?我选择这个许可证是因为我对从头开始的意义很感兴趣。

我们如何将数字时代

视为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?它不是一种工具, 牙买加电话数据 而是一种我们必须融入的新范式。但我完全没有看到我们的社会这样做。我认为我们把数字时代看作是古老共同生活社会的延伸。这太糟糕了。我们必须更深入地研究我们的创作方式。如果我们都应用这样的许可证,我们如何以及在哪里共同发展?我们如何摆脱与艺术形式相关的业务?我使用“署名-非商业-相同方式使用”的许可,因为我不喜欢任何人对我的作品进行任何商业使用。

 

发表评论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滚动至顶部